台湾11月房贷余额年增7.14% 成长幅度连8个月走跌******
中新网12月27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货币政策主管机构26日公布11月房贷余额为9.32万亿元(新台币,下同),年增7.14%,成长幅度连8个月走跌,尽管正值农历年前的购屋及交屋旺季,仍创下近2年半最低增速,显见房市降温愈来愈明显。
台当局货币政策主管机构官员表示,按照往年经验,农历年前是购屋旺季,会有一波高峰;不过今年11月房贷余额月增510亿元,虽然较前几个月的200、300亿元相比,明显放大,但远不及2020年、2021年同期的724亿及848亿元。
台当局货币政策主管机构官员认为,房贷余额增速放缓,即便年前旺季,交易量也不如以往热络,数据确实反映房市降温的现象。
中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21日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